当前位置:普法网首页> 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自我炒作、借教敛财

新规: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自我炒作、借教敛财
法律资讯2025-09-16

为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,维护互联网宗教领域良好秩序,根据《宗教事务条例》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法规规章,制定本规范。

案例分析
法律讲堂
法律服务热线:400-039-6198